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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2-06-30 14:09  浏览:

 

武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第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继承和创新,第二课堂属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课外素质教育环节。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学校素质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类别实施项目化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专升本学生。

第二章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第二课堂学分的统筹规划工作。组长由分管团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群工作(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招生与就业处等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学校第二课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平台建设、方案统筹、信息维护等管理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分团委书记任组长,辅导员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第二课堂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的课程类别设置、平台建设、学分认定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  课程项目类别体系

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课程项目类别体系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科竞赛及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实习、志愿公益与团学工作、创新创业、文体艺术活动、职业技能等7个类别。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主要包括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完成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日等规定的学习任务;入选学校及以上青马工程骨干培训班;参加校级主题教育活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类讲座/论坛;参加其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高尚道德实践活动。

(二)学科竞赛及科研训练:主要包括经学校同意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以及校、院级学科竞赛培训、获奖;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文艺作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者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参与并完成教师科研项目、承担科研项目完成并结题课外参加设计研究型等开放实验考核并合格;参加实践调查并撰写3000字以上的专业调查报告;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等。

(三)劳动与社会实践/实习主要包括参与院校组织的生产生活劳动、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招生宣传、勤工助学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与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等。

(四)志愿公益和团学工作主要包括参与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公益劳动、赛会服务以及担任校院各级各类学生干部(骨干志愿者)、学生社团负责人、寝室长等,认真履行职责,为同学服务,获得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认可。

(五)创新创业/就业主要包括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报告会;参加创新创业培训考核合格;参加创新创业比赛获奖;申报获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完成;成立公司或入驻创业园,获得风险投资基金或地方创业基金;参加就业报告会、招聘会;签订就业协议或考取研究生。

(六)文体艺术活动主要包括作为演职人员参加文体艺术活动获得主办单位的奖励作为工作人员参加文体活动获得奖励

(七)职业技能主要包括参加国家统一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参加国外标准考试(如托福、雅思、微软认证等);取得国家劳动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

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本科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应至少获得8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总学分不设上限,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实习属于第二课堂必修大类。

专科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应至少获得6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专升本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应至少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校承认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活动)获得学分。第二课堂学分可作为校级、院级各类奖学金、评先评优等奖励和荣誉评定的参考依据。第二课堂学分每学年至少须完成 2学分,方可参评该学年各类奖学金评定。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按照《武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计分认定标准(试行)》(附件)设置学分。

第十条 第二课堂作为学校总体教学建设的一部分,与第一课堂在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设计上保持一致性、延续性、互补性。课程项目的实施原则上应有相应的活动方案或教学大纲等,以确保第二课堂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十 各学院和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均可承办实施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类别。学校定期组织各单位开展课程项目的申报、审批、检查、总结等工作。

第十 学生可根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类别体系中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能力和需求,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并依据《武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标准(试行)》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第十 参加第二课堂课程的学生人数,应根据课程项目要求合理确定。

第十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一次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1学期,特殊活动项目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年。

十五 学校根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实施效果,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查优秀的项目将作为第二课堂精品课程类别进行建设,考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被暂停或取消。

十六 学校根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成果总结,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积极推广项目的执行经验。

第四章 学分管理及网上认证体系

十七 第二课堂学分体系是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核心,是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抓手,学分设置遵循必要、科学、合理原则。

第十八条 第二课堂网上认证是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重要平台,是学校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学生第二课堂行为进行的全面记录。通过大数据分析,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培养,实现精准育人。

第十九条 第二课堂网上认证采用PU口袋校园平台(APP),可实现在线发布、选择、评价、反馈、学分在线记录与认证,集学生信息、选课信息、成绩信息和证书信息于一体,实现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全程一体化管理,具体体现如下:

(一)学生可通过 PU平台网络数据库管理系统,查看、选择、记录、评价、反馈第二课堂的课程及实施情况,并通过系统选择形成本人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二)学校、学院可通过PU平台进行课程发布、过程管理、收集反馈,监督、考核、评价、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情况。  

第二十条 认证程序

(一)相关单位或学生组织在PU平台网上发起活动。

(二)学生通过PU平台网上选择申报活动。

(三)学生线上、线下签到参加活动。

(四)学生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平台网上申报、上传证明材料申请相应学分,各项认定材料不重复计分。

(五)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评定学分。

(六)学生提供材料需保证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按《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第二课堂学分由发起活动的相关部门和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完成评定和审核工作。学生可在每学期期末自行查询和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二十 学生原则上应当在毕业学年学期内修满毕业所需的第二课堂学分。

第二十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行班级、学院和学校三级申报、审核制度,不得任意更改。

第五章 学分预警

第二十 为保证学生合理分配学习时间、顺利毕业,学生在一个学年内应获取不低于2个第二课堂学分,否则,应当及时预警。

二十五 第二课堂学分预警工作按学年进行,非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预警由各学院团委组织完成。

第六章

二十六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自2022级全日制本、专科及2024级专升本学生开始试行。

二十七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由学校第二课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修正和调整。

 

附件:武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