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和润综合奖学金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标准
(一)申请和润综合奖学金基本条件:
1. 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以上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
2. 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第六条第(一)款,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获得一等奖学金,且能带动他人共同进步;
(2)在综合素质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3)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或相当级别)重要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在相关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中获得较大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5)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在学生中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6)在社会公益、自主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二、参评申报名额分配
学院 |
商学 |
政法 |
外语 |
人艺 |
信计 |
智检 |
医学 |
教育 |
22-24级人数 |
1496 |
922 |
272 |
1983 |
939 |
1715 |
2315 |
1807 |
名额 |
2 |
1 |
1 |
2 |
1 |
2 |
2 |
2 |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初审,并进行公示。
(二)10月24日上午10点前,各学院报送参评人员以下纸质材料至19-306:
1. 《武汉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度和润综合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2. 班级或专业综合测评排名表、智育统计表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
3. 教务处打印的学生2024-2025学年成绩单(请以学院为单位去教务处打印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10月27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报送参评人员以下电子材料:
1. 个人简介(word文档200字以内,按模板填写);
2. 演讲PPT及稿件(时间5分钟)。
(四)10月27日,参评人员抽签决定上台顺序。
(五)10月29日下午14:00,召开和润奖学金评审大会,评审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武汉文理学院学生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