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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 “校长奖学金”、“和润单项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03 17:20  浏览:

 

各学院:

为表彰综合素质全面、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突出,具有出色的实践、创新能力,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或为学赢得良好声誉,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现将2024-2025学年校长奖学金”、“和润单项奖学金”初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表现突出的优秀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方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校长奖学金

1. 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能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2. 在综合素质方面取得特别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3. 代表参加级及以上重要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

4. 在相关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中取得一定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5. 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6. 在社会公益、自主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和润单项学金

1. 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能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2. 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三、申报名额

校长奖学金及和润单项奖学金每个学院各推荐1名学生。

 

四、评选程序

(一)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评,并对具备申报资格人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二)1110日前,各学院报送参评人员材料如下:

1. 《武汉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校长奖学金申报表》、《武汉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和润单项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

2. 教务处打印的学生2024-2025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3. 班级综合测评表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由学生处审核学院推选学生的资料,对最终确定的人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19-306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QQ857175332

 

 

 

                           武汉文理学院学生处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