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综合素质全面、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突出,具有出色的实践、创新能力,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现将2024-2025学年“校长奖学金”、“和润单项奖学金”初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表现突出的优秀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方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校长奖学金”:
1. 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能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2. 在综合素质方面取得特别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3. 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重要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
4. 在相关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中取得一定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5. 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6. 在社会公益、自主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和润单项奖学金”:
1. 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能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2. 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三、申报名额
校长奖学金及和润单项奖学金每个学院各推荐1名学生。
四、评选程序
(一)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评,并对具备申报资格人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二)11月10日前,各学院报送参评人员材料如下:
1. 《武汉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校长奖学金申报表》、《武汉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和润单项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
2. 教务处打印的学生2024-2025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3. 班级综合测评总表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三)由学生处审核学院推选学生的资料,对最终确定的人选,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19-306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QQ:857175332。
武汉文理学院学生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