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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和润综合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5 09:06  浏览:

 

 各学院:

为更好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函〔2021310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材函〔2019105)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和《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进行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和润综合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标准

(一)申请和润综合奖学金基本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以上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

2.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第条第(一)款,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获得一等奖学金,且能带动他人共同进步;

2)在综合素质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3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或相当级别)重要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在相关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中获得较大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5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在学生中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6在社会公益、自主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1. 年级要求:大二及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以上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

2. 成绩要求:坚持成绩优先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文件的规定,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若有此类学生务必在109日前将证明材料交至19-314办公室)

  二、参评申报名额分配 本科参评人数不得大于分配名额,专科学生较多的学院如果有特别优秀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专科名额不得用于本科生。


商学

政法

外语

人艺

信计

智检

医学

教育

2+1

2

1

3+1

2

1+2

3+1

3+1

 

、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初审,并进行公示

(二)109,各学院报送参评人员以下材料:

1.《武汉文理学院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2.班级或专业综合测评排名表、智育统计表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

3.教务处打印的学生2023-2024学年成绩单(请以学院为单位去教务处打印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1011日前,各学院报送参评人员以下材料

1.个人简介(word文档200字以内)

2.演讲PPT及稿件(时间5分钟)

(四)1014-15日,参评人员抽签决定上台顺序。

(五)1016日下午1:30召开国家/和润奖学金评审大会评审结果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1023日,各学院上报关于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工作报告(纸质版2份,需盖各学院章,一份各学院存档,一份交学生处;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

1.初审依据

2.初审程序(与《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的程序一致)

3.初审小组成员

4.初审结果

5.公示情况

10181024,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武汉文理学院学生处

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