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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寝室文化月”活动方案

作者:admin  时间:2019-03-20 09:10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践行三全育人要求,切实把寝室文化建设纳入大学生德育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集中治理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规范行为,为学生提供一个整洁、文明、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引导学生强化安全理念,树立公德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积极营造和谐文明、学风优良、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根据校领导指示要求,决定将“寝室文化节”活动提升为“寝室文化月”活动,并安排在每年春季开学第一个月实施。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
        学校成立“寝室文化月”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易凡、校长助理王明光任组长,负责活动的决策部署和检查验收。成员:曹灵海、刘建潮、熊海洋、徐昆、肖玉、刘超、陈康、高伟、徐永辉、韩玮、曾鹏、陈龙、杨洁、周灵(学生会主席)。学生处:负责活动方案制作、协调安排、宣传动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安排。总务处:负责宿舍管理员的动员布置、后勤物资保障。各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辅导员的工作安排、学生的动员教育、寝室卫生整理、宿舍行为规范和日常检查督促。
二、时间安排
        “寝室文化月”集中活动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至4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1、3月18日—3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学生处召开全体辅导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组织团委学生会细化活动方案,营造活动氛围;总务处组织宿舍管理员进行工作布置;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召开专题班会,对所有在校生进行“寝室文化月”活动动员教育。
        2、3月20日—3月24日,集中整治阶段。各学院组织辅导员深入宿舍,督促学生对寝室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建立“寝室长制度”。
        3、3月25日—3月31日,寝室行为规范阶段。安排辅导员每日进行查寝,督促学生保持卫生整洁,并及时纠正违反寝室管理规定的行为,制作发放“寝室文明行为公约”。
        4、4月1日—4月19日,检查评比阶段。各学院按照规定比例推荐上报参评寝室,学生处安排校学生会干部依据评分细则对参评寝室和随机抽查的寝室进行评分,评选出“优秀寝室”和“文明寝室”,并组织辅导员对先进寝室进行验收。评出“文明寝室创建先进单位”和“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包含学生、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员)。
        5、4月24日,召开“寝室文化月”活动总结表彰会。
三、保障工作
        “寝室文化月”活动经费及物资保障,以每年“寝室文化节”活动经费为基础,适当增加宣传费用,总费用控制在20000元以内(另见详细预算)。学生处负责制作经费预算方案,总务处负责奖励物资采购。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寝室文化月”活动,切实做到动员布置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深入学生寝室、加强检查督促,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工作方法,防止激化矛盾。团委做好“寝室文化月”活动宣传工作。
        2、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寝室文化月”活动,要重点解决寝室卫生脏乱、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养宠物、窗外晾晒衣物和擅自调换寝室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强对公寓辅导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辅导员查寝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督促宿舍管理员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3、务求工作实效。宣传工作要实,要充分利用专题班会、“两微一端”、广播台、QQ工作群和展板等媒介广泛开展动员教育,全员参与,不漏一人;集中整治工作要实,整理卫生不留死角,规范行为举一反三;强化养成要实,要反复抓、抓反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4、建立长效机制。要以开展“寝室文化月”活动为契机,践行三全育人要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要把“寝室文化月”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每年春季开学第一个月开展一次系列整治活动;要定期组织寝室卫生检查评比,实行“流动红旗制度”,将文明寝室创建成绩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德育内容;逐步完善寝室长制度,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主观能动性,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处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总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