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5月学校将组织评选2021年优秀毕业生。现将相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各学院按照《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要求,在学院内开展评选,要求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并按学院毕业生总数的4%报送拟参评学校2021年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
2. 学生处汇总所有参选人员资料,组织复核,不符合条件者材料退回学院,符合条件者材料报学校领导审批。
3. 经学校研究通过,印发关于2021年优秀毕业生表彰的红头文件,学生处组织物质奖励,颁发“武汉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
二、工作要求
1. 5月11日-21日,各学院参考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进行院内评选。
2. 5月24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含总表及支撑材料,总表详见附件2)至学生处19-315办公室,材料需加盖公章,联系人:程老师,办公电话:65357507。
3. 5月25日-28日,学生处复核参选人员材料。
4. 5月31日,学生处报校领导审批。
5. 6月,学生处报学校发文,组织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1年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 2021年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表
武汉文理学院学生处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
2021年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名额 |
经济学院 |
277 |
11 |
政法学院+教育学院 |
383 |
15 |
体育学院 |
98 |
4 |
外国语学院 |
243 |
10 |
人文艺术学院 |
224 |
9 |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
163 |
7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212 |
8 |
医学院 |
227 |
9 |
管理学院 |
344(本)+49(专) |
16 |
总计 |
2220 |
89 |
附件2:
2021年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表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号: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所获荣誉称号 (仅填写最高荣誉名称) |
是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是否达到良好及以上 |
体育成绩是否达标 |
在校期间是否受过纪律处分 |
是否有课程补考(缓考除外)或重修记录 |
是否考取研究生 |
是否有发明专利 |
是否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
是否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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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申报材料一人一表,附在个人申报资料扉页。
本科生1-9项为必填项,专科生2-4、6-9项为必填项。
1-4、6-7、9-13项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
10-13项为加分项,如1-9项无法全部达标的(其中第8项为一票否决项),尽量多提供10-13项内容支撑材料,学校将在复核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