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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文理学院“优秀寝室”“文明寝室”“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20-09-21 19:43  浏览:

 

武汉文理学院“优秀寝室”“文明寝室”“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优美、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武汉文理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学校经常以不同形式对学生寝室进行检查评比,并定期对在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寝室和个人给予表彰,设置“优秀寝室”、“文明寝室”、“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三个奖项。

二、评选标准

同学关系好:团结、友爱、互助,健康交往,以诚相待,理解尊重;

生活习惯好: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勤俭节约,热爱劳动,情趣高雅,兴趣爱好健康,无不良嗜好;

学习风气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计划明晰科学,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注重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结合,专业学习与知识拓展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结合,寝室成员整体成绩优良;

文化氛围好: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 ,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卫生环境好:及时打扫整理寝室内外环境,做到寝室地面、墙面、床面、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整体观感好,个人衣着得体,举止大方。

三、“优秀寝室”、“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一)寝室卫生评分细则

1.基础分(40分)

(1)寝室无脏乱现象,均可得分。

(2)如出现寝室卫生情况较差的情况,酌情扣除10分到20分。

2.寝室环境分(10分)

(1)空气清新,无异(臭)味。(5分)

(2)门窗玻璃洁净,无乱贴乱画现象。(2.5分)

(3)地面干净,无垃圾。(2.5分)

3.生活用品分(30分)

(1)纸篓保持清洁、卫生。(3分)

(2)卫生间:

a.毛巾叠放整齐。(3分)

b.卫生间无异臭味。(3分)

c.洗漱用品摆放有序。(3分)

(3)水池干净无污渍。(3分)

(4)被褥叠放整齐。(10分)

(5)鞋子摆放有序。(5分)

4.学习用品分(10分)

(1)书桌干净整洁。(5分)

(2)教科书摆放有序。(5分)

5.寝室特色分(10分)

寝室布置特色鲜明,有一定的艺术文化特色。(酌情加1分到10分)

如发现烟头扣10分,发现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使用具有明显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扣20分。

(二)寝室行为规范

1.寝室成员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宿舍管理条例,遵守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

2.尊重老师和学生公寓管理员,勇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做斗争,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

3.爱护室内外公共设施和他人物品,节约用水用电,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4.室内整体布局合理,格调清新高雅,无庸俗和内容不健康的张贴物,整体美观大方,色彩协调,有适当装饰并充满浓郁文化氛围和多彩的生活气息。

5.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关心同学,言语和气,待人礼貌;男女同学交往举止得体、文明健康。

6.寝室成员相互尊重,团结互助;有健康向上,严肃活泼的寝风。

7.寝室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生活,增强体魄。坚持体育锻炼,无上课迟到早退现象。

8.未经允许不留宿外人,禁止留宿异性同学。

(三)寝室安全要求

1.寝室成员安全意识强,了解消防安全知识。

2.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擅自乱接电线,不将电脑、电风扇和处于充电状态的充电宝、手机等易发热电器放在被褥上,不在接线板和插座旁堆放纸张、塑料制品等可燃品。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了解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熟悉宿舍楼内的安全通道,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

4.寝室无人时能够锁好抽屉、箱子,关好门窗、水电。

5.不在室内和走廊上焚烧废纸等物品。

四、“优秀寝室”、“文明寝室”评比方法

1.各二级学院根据寝室卫生评分细则,每周对所属学生寝室进行检查评分,做好详细记载,每月进行总结,月底将评分结果和总结报告上交校学生会生活部。

2.校学生会生活部每学期对各学院每月上报的评分结果和总结报告汇总后进行学期总结。按照总分高低评选出候选寝室,由学生处组织各学院辅导员代表、学生公寓管理员和学生会生活部学生干部检查候选寝室并打分排序。“优秀寝室”占全院寝室数的2%,且得分高于90分;“文明寝室”占全院寝室数的8%,且得分高于80分。

3.对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学校领导审定予以表彰。

五、“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良好。

2.遵守学院住宿管理各项制度,在住宿期间表现优秀,带头营造学生公寓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

3.积极配合和支持宿管工作,成绩突出。

4.所在寝室被评选为“优秀寝室”或“文明寝室”。

5.本学年内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

1.申请“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各学院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评审。

2.对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接受学生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学校领导审定予以表彰。

3.“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占全院学生总数的2‰。

六、表彰奖励

获奖寝室颁发“优秀寝室”、“文明寝室”流动奖牌并给予物资奖励。获“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称号者,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资奖励。

七、“优秀寝室”、“文明寝室”日常管理

1.获得“优秀寝室、文明寝室”奖励的学生宿舍,须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寝室文明,起到表率作用,同时应接受其他寝室的监督。

2.获得“优秀寝室”、“文明寝室”奖励的学生宿舍,将流动奖牌张贴在寝室门口,并保管好流动奖牌,在进行下一次文明寝室创建评选时交还学生处。

3.在各学院组织的寝室检查、公寓管理员进行的检查及学生处进行的抽查中,如累计两次得分低于70分,将取消该寝室“优秀寝室”或“文明寝室”荣誉,并收回流动奖牌。

八、“优秀寝室”、“文明寝室”、“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学生处完成。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