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请资格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严格把握申请资格
各学院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1.严格成绩标准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函〔2019] 105号”文件的规定,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2.学院申报名额
教育厅下达我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名(本科),根据学校评审办法,按照各学院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实际人数进行申报名额分配。
学院 |
政法 |
管理 |
人艺 |
外语 |
医学 |
信计 |
机建 |
经济 |
体育 |
教育 |
合计 |
大二及以上本科人数 |
743 |
739 |
969 |
844 |
1105 |
786 |
371 |
574 |
311 |
981 |
7423 |
名额分配 |
2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2 |
17 |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10月5日—1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评,并对具备申报资格人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10月13日—19日,各学院报送参评人员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个人简介(word文档200字以内)、演讲PPT(时间4分钟,PPT可以10月19日前上交);
(2)教务处打印的学生2020-2021学年成绩单(请以学院为单位去教务处打印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年级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表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
3、拟定10月20日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大会。
4、10月21日,由学生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领导审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5、10月22日,各学院上报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工作报告(纸质版2份,需盖各学院章,一份各学院存档,一份交学生处、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
(1)初审依据
(2)初审程序(与《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的程序一致)
(3)初审小组成员
(4)初审结果
(5)公示情况
6、10月29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武汉文理学院学生处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