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规定开展,奖学金用于奖励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要增强工作透明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进行奖学金的评审。
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辅导员要在每个班级进行班会宣讲,让每名学生(包括请假、实习的学生)了解最新的奖(助)管理办法,为顺利完成奖(助)学金评审做准备。
(二)根据各学院名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进行奖(助)学金评审。
(三)学生须认真填写武汉文理学院2021-2022学年奖(助)学金申请表等表格;学院须按要求填写各类汇总表。
二、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提交综合素质测评资料及各类奖学金申请表:10月14日前。各学院将综合测评材料移交学生处,上交相关复印件等完整证明材料;组织申请奖学金的个人及团体认真填写对应申请表。
(二)学校审查阶段:10月14日-10月28日。学生处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2年修订版)》、《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组织完成学校审查工作。
(三)国家奖学金、和润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优秀团队评审阶段:10月19日-11月2日,按照先后顺序进行评审。
(四)学校公示及表彰阶段:11-12月。学校对获得2021-2022学年奖学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并给予表彰。
武汉文理学院学生处
2022年10月5日